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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四川内江商会入会指南

一、会员类型

1、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;

2、以单位会员为主;

3、个人会员仅限于有影响、有资源的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、个人。

二、会员入会条件

1、自愿加入商会,按时缴纳会费、互助基金;

2、拥护商会的章程;

3、内江籍或在内江工作生活过的人士在昆明开办的企业、外地人士在昆明有投资合作项目或意向的企业、内江企业在昆明的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;

4、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业绩良好;

5、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在昆明的内江籍人士;

6、其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。

三、会员入会程序

1、申请单位或个人仔细阅读《昆明四川内江商会章程》;

2、认真、真实、完整地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,贴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,加盖公章;

3、准备公司证明资料:

  •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(复印件);
  •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(签名并盖单位公章);
  •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、
  • 企业税务登记证
  • 企业负责人简历
  • 企业情况简介

4、向商会秘书处报送《入会申请表》及企业证明资料;

5、由商会秘书处了解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的有关情况,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并报秘书长签字确认;

6、审查合格者,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表决批准;

7、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在接到秘书处发的“批准入会通知单”10天内到银行汇款或到秘书处缴纳相应级别年度会费、互助基金。过期不缴会费、互助基金,则视为放弃入会资格;

8、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凭会费、互助基金缴纳凭证到秘书处换取正式发票,秘书处对其进行入会登记,颁发会员证。
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商会的活动;

(三)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执行本商会的决议;

(二)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;

(三)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;

(四)向本商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、互助基金。

六、退会须知:
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
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、互助基金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为规范商会会员入会、退会行为,贯彻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原则。根据《昆明四川内江商会章程》,特制定本管理细则。

 

 

昆明四川内江商会  筹备组

2012年8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