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商会会员入会、退会行为,贯彻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原则。根据《昆明四川内江商会章程》,特制定本管理细则。
一、会员类别:
1、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;
2、以单位会员为主;
3、个人会员仅限于有影响、有资源的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、个人。
二、会员入会条件:
1、自愿加入商会,按时缴纳会费、互助基金;
2、拥护商会的章程;
3、内江籍或在内江工作生活过的人士在昆明开办的企业、外地人士在昆明有投资合作项目或意向的企业、内江企业在昆明的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;
4、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业绩良好;
5、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在昆明的内江籍人士;
6、其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。
三、会员入会程序
1、申请单位或个人仔细阅读《昆明四川内江商会章程》;
2、认真、真实、完整地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,贴好一寸近期免冠
彩色照片,加盖公章;
3、准备公司证明资料:
4、向商会秘书处报送《入会申请表》及企业证明资料;
5、由商会秘书处了解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的有关情况,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并报秘书长签字确认;
6、审查合格者,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表决批准;
7、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在接到秘书处发的“批准入会通知单”10天内到银行汇款或到秘书处缴纳相应级别年度会费、互助基金。过期不缴会费、互助基金,则视为放弃入会资格;
8、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凭会费、互助基金缴纳凭证到秘书处换取正式发票,秘书处对其进行入会登记,颁发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商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商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向本商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、互助基金。
六、退会须知: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、互助基金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六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昆明四川内江商会 筹备组
2012年8月